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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018-06-22 11:48  

各学院、工训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查找堵塞安全漏洞,营造良好的实验实践环境和秩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467号),我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及范围

(一)教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是否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学院、教学实验室组成的联动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逐级落实责任制,最终落实到人;是否实现安全信息汇总、分析、发布、监督、追踪等综合有效管理;是否建立危险品安全管理的风险点清单并作为重点监管目标;是否建立安全运行长效工作机制;是否按要求落实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二)教学实验室安全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教学实验室是否有详细明确的安全规章、操作规范和安全管理记录等,是否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规范运行。其中,危险品保管和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请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的全过程记录和控制制度;危险品的存放和使用是否符合规范,在整个使用周期中处于受控状态;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是否严格按照作业规范执行,包括但不限于:明显的警示标识,明确记录样本来源等,领、用、存、取登记交接记录,个人防护设施,专人运输与物品封存,严格履行主管单位审批手续等环节。

(三)教学实验室安全教育、操作规范培训情况:是否对相关人员开展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能、危险因素、安全意识等的定期培训;是否建立严格的安全准入制度,对进入教学实验室的师生全员进行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是否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常识宣传教育。

(四)废弃危险品和实验室处理情况:教学实验废弃物是否分类暂存,并通过社会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五)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立情况:学院是否统筹制定教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验项目变化加强动态修订,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是否建立健全应急演练制度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至少每学年进行一次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是否配备教学实验室安全急救设施和个人防护器材。

全校所有实验室均在检查范围内,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教学实验室是本次检查的重点。

二、检查办法及安排

(一)学院自查(2018年6月25日-6月29日)

1.各学院、工训中心按照要求进行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部门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参照《安阳工学院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组织力量对各类实验室及相关场所进行全面自查。

2.各学院、工训中心应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能立整立改的及时进行,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筹划制定长期整改办法。自查完成后撰写部门自查报告,主要包括自查过程、发现问题、整改措施等方面,自查过程要针对专项检查项目表进行逐项说明。

3.各学院、工训中心应于6月29日17时之前,将自查报告及《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纸质版(1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216房间,电子档发至:设备管理处张国强和教务处杜章永办公邮箱。

(二)学校现场检查(2018年7月2日-7月6日)

学校将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根据各学院、工训中心的自查报告和检查项目表开展现场检查。具体包括:

1.听取各学院、工训中心安全管理工作和自查情况汇报。

2.查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安全隐患台账和整改记录等相关资料。

3.参照《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逐项进行现场检查,涉及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等危险品管理和使用的教学实验室是检查的重点。

各单位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整改提高(2018年7月-8月)

1.检查组整理各学院、工训中心安全问题隐患,形成“整改通知”发送到各单位。

2.各学院、工训中心收到“整改通知”后立即开始整改工作,并于8月31日之前向教务处、设备管理处提交整改复查报告,未整改完成的安全隐患,需在报告中写明后续的整改措施和执行计划。整改复查报告纸质版(1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216房间,电子档发至:设备管理处张国强和教务处杜章永办公邮箱。

三、其他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直接关系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我校顺利开展实验教学和人才培养至关重要。各学院要切实提高认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麻痹松懈思想,增强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

(二)明确责任。各学院、工训中心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学院、工训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教学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实验室负责人是本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三)加强建设。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各学院、工训中心要分级分类、建档立案,逐项明确隐患整改要求与负责人员,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失控引发事故。

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2909756;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2909929。

附件:《安阳工学院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

                                                       教务处 设备管理处

                                                          2018年6月22日

附件【附件:安阳工学院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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